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D090项目EOL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702-072(2) 1、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D090项目EOL改造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D090项目EOL改造项目。 2.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D090车型规划在一工厂B线进行生产,由于原B线台式设备停产导致无法买购买备件。因此,需采购2台手持EOL设备对应D090车型EOL检测及后续车型EOL检测。 2.3招标范围:对电检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调试等工作进行总承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4交付时间:2017年5月1日将硬件运输至一汽轿车一工厂总装车间,并将设备参数设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包括必要的人工、车辆、材料、工具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被*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吉林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友谊会馆二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张伟伟 联系电话:0431-8150488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邮*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包宇、赵晨辉 联系电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http://f1d8f1.jiafensi.cn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帐号:7350 3201 090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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