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ZX201601-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期项目冲焊批量测量间工程 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产业函[2013]32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虹岭路1号; 2.2计划工期:2016年3 月1日计划开工,2016年8月1日计划竣工;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333平方米,结构形式:门式钢架结构,采用钢柱、钢梁,最大跨度33米; 2.5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6计划投资额:2686.5438万元,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佛山市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详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调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事项网上审核系统的通知》)。外埠建筑业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相关入粤备案文件(详见粤建法【2012】24号文件)。 3.9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805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6年 1 月 18 日 至 2016 年1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月22日 16:00 时截止。 4.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714304041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3获取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标段,电子材料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和邮购款后_二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拾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 王亚东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石堃、赵晨辉 电 话: 15714304043、15714304041 开户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账 号:7350320109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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